中国政府网|湖北公安网站|繁体|登录|注册

夯基提能精细管理 把法治精神融入执法全环节

2025-04-15 15:00 人民公安报

人民公安报记者 杨保华 通讯员 李宇杭 王 洁

“我来到接报案中心反映情况后,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值班民警迅速帮我受理。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他们告诉我办事渠道,问题很快就得到了解决。”3月10日,在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接报案中心,市民刘先生的报案被现场立案,并妥善流转处置。

去年以来,十堰市公安局聚焦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推进基层公安机关扣好受立案等执法“第一粒扣子”,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执法专业队伍建设,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去年,十堰市公安局警情案件群众回访满意率达98.3%。

统一警情归口,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

去年,十堰公安机关深化受立案机制改革,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设接报案中心,在派出所建设报案专区,通过设置专门报案中心(区)将上门报案、自接警情、110接处警警情全量纳入监管范围,对案件类警情处置情况、案件受立案情况开展全环节监督,倒逼基层有案必受、能立则立。

当年8月15日,十堰市公安局接报案中心投入使用,并与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合署办公,承担接待群众报案、案件分流转办和解决案件管辖争议等任务。在这里,1名信访民警专职负责接报案登记、审核把关、任务分派和执法环节把控,1名法制民警负责常态化督促办案单位依法及时接收案件。同时,治安、刑侦、经侦等警种的骨干力量组建专班和法律服务团队保障接报案工作质量,最大程度推进各类警情“颗粒归仓”,为警情全量研判打下坚实的基础。

目前,十堰公安机关已完成2个市级接报案中心、11个县级接报案中心和130个派出所接报案专区建设,并全部配备接报案智能终端。接报案中心和接报案专区累计接受群众报警2300余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余次。

用好监管平台,智能监管执法全环节

2月20日,十堰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推送了一条疑似有案不立的问题线索。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冲锋队”立即通过平台督办,并发出短信提醒。办案单位及民警迅速在平台认领问题。属地执法监督管理中心跟进督促派出所核查整改。1小时后,案件被立案。经研判,次日,警方成功抓获案件相关嫌疑人。

十堰市公安局严格落实上级对执法办案全流程、全要素、全领域监督的要求,依托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成立执法监督管理“冲锋队”。“冲锋队”对发生执法问题的单位按情形以蓝、黄、红三种颜色预警,实行相应的提醒、核查、整改、问责、销号程序,推动“警情日清零、案件月清结、积案季清查”。截至今年1月,十堰市公安局共发布执法监督日报243期、月报12期,下发执法监督建议书24份,相关问题整改闭环率达97%。

在此基础上,十堰市公安局探索执法监督新模式,城区7个分局执法监督岗民警入驻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组建接报案、立案当事人回访、执法程序性问题巡查、执法实体性问题整治以及场所巡查4个专班,减少执法监督层级,对警情处置、案件受理、场所管理等执法问题事不过夜、日清日结。

强化法制员培养,为一线办案“把脉开方”

3月7日,十堰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召开3月第一次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研讨基层常见法律适用争议难题,就加强法制员工作效能提出金点子。

“法制员对案件质量至关重要,要通过考核激励、业务培训、搭建智能辅助平台,让法制员更好发挥作用。”十堰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朱雄飞介绍,他们细化法制员职责,发挥法制员源头执法监督作用,做实法制员巡查制度,赋能一线执法监督。

法制支队以落实湖北省公安厅关于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的具体要求为牵引,常态化对全市执法状况进行调度,定期对全市法制部门及法制员培训,从规范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等重点环节入手,带领全市130名法制员学习新法新规,剖析典型案例,指导他们正确理解运用法律法规,把握重点开展调查取证。去年以来,当地法制员努力做好案件把关“质检员”,共巡查警情17.8万余起、案件7.6万余起,助力基层民警规范执法提档升级。

“通过培训、会诊案件,帮助我们及时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使我们在案件定性、调查取证、法律适用上更加胸有成竹,能够更好地为一线民警执法办案‘补钙提能’。”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法制大队民警朱黎翔说。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