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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瓶酒”牵出“内鬼盗酒团”

2026-01-30 15:15 人民公安报

人民公安报记者 廖琬均

通讯员 周胤伍 王树森

“这些酒还没有正式上市销售,怎么会出现在酒席上?”2025年10月27日,湖北省谷城县某酿酒企业员工胡杨在一乡镇酒店发现几瓶该企业生产的“裸瓶酒”,随即拨通了报警电话。谷城县公安局迅速行动,一场揪出企业“内鬼”的侦查战役就此打响。

截至2026年1月14日,谷城公安机关打掉一个潜伏在企业内部的“盗、藏、运、销”全链条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追回被盗白酒200余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

锁定企业内鬼

接到报警后,谷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与石花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

“我们的裸瓶半成品酒都存放在封闭生产车间,外人根本进不去的呀……”胡杨向民警介绍情况时,语气中满是焦急。

“裸瓶酒”虽未完成包装,但酒质与成品一致,一旦流入市场,不仅会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品牌声誉、扰乱市场秩序。鉴于案情特殊且事关企业发展,谷城警方立即抽调多警种精干警力组建专班全力侦破案件。

当晚,专班民警便进驻企业,与企业安保、生产、调度等部门负责人召开紧急案情分析会,迅速敲定侦查方向。

侦查工作随即全面展开。民警一方面调取企业生产车间、仓库、厂区出入口近期监控视频,逐帧比对排查;另一方面梳理企业近半年的员工考勤记录、出入厂区车辆登记信息,重点排查直接接触“裸瓶酒”的岗位人员。

“你看这里,凌晨3点多,有个人影在生产线末端停留时间过长,还下意识拉了拉衣服。”2025年10月29日,民警在查看监控视频时发现可疑之处,画面中的人正是企业调度部门工作人员丁某。

顺着这一线索,民警进一步核查丁某的车辆轨迹和出入厂区记录,发现其经常在下班时于隐蔽角落短暂停留。经过综合分析,民警判断,丁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还原“蚂蚁搬家”

经过连续多日的缜密侦查,警方掌握的证据更加翔实。2025年10月30日,收网时机成熟。9时许,专班民警直奔企业调度部门办公室。“丁师傅,有些情况需要找你核实一下。”看到民警突然出现,丁某眼神闪过一丝慌乱。

被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后,丁某起初百般抵赖,声称对“裸瓶酒”外流一事毫不知情。但在民警的释法说理攻势和铁证面前,丁某的心理防线逐渐崩塌。沉默许久后,他终于开口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供出同伙王某、闵某等人。

据丁某交代,他在企业调度岗位工作多年,熟知生产车间的巡查规律。几年前,他偶然发现“裸瓶酒”便于藏匿携带,且市场需求不小,便动了歪念。他很快找到在生产车间工作的王某、闵某,约定趁车间值守人员巡查空档相互配合,以“蚂蚁搬家”的方式盗窃“裸瓶酒”。

为了不被发现,他们每次都将少量“裸瓶酒”藏在衣服内或随身携带的手提袋里。得手后,他们并不立即离开厂区,而是把酒藏匿在厂内隐蔽角落。下班时他们再分批次、选择不同路线用车将酒带出厂区。

丁某的妻子郑某负责将被盗白酒销售给周边乡镇的小餐馆、小卖部以及办酒席的村民。“因为是裸瓶,这些酒的价格比成品酒便宜不少,比较好出手。”丁某交代。

快速追赃挽损

还原整个犯罪链条后,专班民警决定乘胜追击,兵分多路对其余涉案人员展开抓捕。

2025年10月30日深夜,民警抓获郑某,并于次日抓获王某。12月中旬,专班民警集中收网,先后将闵某、杨某二人抓获。12月底,该团伙成员李某到谷城县公安局投案自首。至此,这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

在抓捕过程中,民警还同步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督促嫌疑人主动退缴非法所得和未销售的被盗白酒。最终,警方追回被盗裸瓶白酒200余瓶,追缴非法所得10.5万余元。

案件破获后,谷城警方并未止步于此。他们深入剖析该案暴露出的企业管理漏洞,第一时间向涉案企业发放安全提示函,建议企业加强内部安防管理,特别是在关键生产环节增加监控覆盖、强化物料流程监管、落实下班安检制度、对重点岗位人员加强法治教育与动态管理,切实筑牢内部防盗防线。

目前,丁某、王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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