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酒驾被查不悔改 男子再次酒驾被拘留
张 宏 王贵生
9月6日19时20分许,湖北省广水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应山中队民警在整治酒驾统一行动中拦下并检查一辆摩托车,发现驾驶人脸色发红,浑身散发着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曾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8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曾某交代,当晚他和朋友聚餐时喝了酒,他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不料被民警查个正着。民警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2017年10月18日,曾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查处;2024年10月10日,曾某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警方依法对他作出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此次是曾某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而且他的摩托车未悬挂号牌,他未佩戴安全头盔,且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目前,警方已依法对曾某的多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750元、行政拘留5日的合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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