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厅等12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态警务助力湖北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公安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近日,省公安厅联合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武汉海关缉私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态警务助力湖北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公安机关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生态警务机制,全面提升环境资源领域打防效能,构建“精准打击、动态防控、协同治理、护航发展”工作体系,坚决守牢美丽湖北建设安全底线,扛牢“江湖安澜、碧水东流、净水北送”政治责任,以高水平保护助力湖北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生态警务机制2027年基本建成、2035年成熟定型的“两步走”建设目标,推动生态警务工作从专项打击向系统治理、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型,构建协同共治工作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助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意见》强调,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要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协同共治、因地制宜等四大原则,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更加注重前端治理和生态价值转化,强化目标、部门、区域、政策协同,分区分类打造山林型、河湖型、矿地型、城区型等实战实效生态警务模式。《实施意见》明确,建立打击整治体系、生态守护体系、系统共治体系、数智赋能体系、联动协作体系、价值转化体系等六个方面16项重点任务。
在打击整治体系方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对危害美丽湖北建设大局,危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触碰环境资源安全底线的突出犯罪,重拳出击、露头就打,细化明确了强化刑事打击、深化一体合成、坚持以打促治、加强法治建设4项重点任务。
在生态守护体系方面,加强生态警长队伍建设,明确职责任务,联动社会力量,组建起一支党委和政府领导、公安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治的生态守护力量,细化明确了建设生态警长队伍、规范工作职责任务、推进“生态义警”体系建设3项重点任务。
在协同共治体系方面,围绕重点区域、突出问题、现实需求,按照“生态警务+”的模式,积极推进行刑联动载体建设,细化明确了推进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建设、生态警务联勤中心建设和生态保护基地建设3项重点任务。
在数智赋能体系方面,依托公安大数据中心深化生态警务数字应用,公安机关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合作,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打通数据共享壁垒,织密生态情报网络,提升生态警务整体智治水平,细化明确了建设生态警务协同共治平台、布建生态治理感知网络、构建情报导侦作战机制3项重点任务。
在联动协作体系方面,强化区域联动和司法协作,推动执法协同联动紧密,指标尺度标准统一,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进生态警务建设,细化明确了推动跨省区域合作、深化省内区域协同、强化司法协作3项重点任务。
在价值转化体系方面,推动打击犯罪与生态环境治理、绿色产业发展、生态文化旅游有机结合,拓展生态价值转化路径,大力推动绿色经济,助力打造湖北科创高地,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细化明确了共建优美生态环境、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服务生态价值转化3项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还对完善行刑衔接、强化综合保障、建立科学评价等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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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420111020008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