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全面推进生态警务实施意见
人民公安报讯 记者杨保华、通讯员伍开胜、贺雄伟报道: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近日,湖北省公安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态警务助力湖北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公安机关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生态警务机制,构建“精准打击、动态防控、协同治理、护航发展”工作体系,全面提升环境资源领域打防效能,坚决守牢美丽湖北建设安全底线,以高水平保护助力湖北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全省生态警务机制2027年基本建成、2035年成熟定型,推动生态警务工作从专项打击向系统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型,构建协同共治工作格局;要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协同共治、因地制宜等四大原则,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更加注重前端治理和生态价值转化,强化目标、部门、区域、政策协同,分区分类打造山林型、河湖型、城区型等实战实效生态警务模式。
《实施意见》明确了建立打击整治体系、生态守护体系、协同共治体系、数智赋能体系、联动协作体系、价值转化体系六个方面重点任务:在打击整治方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细化明确刑事打击、一体合成、以打促治、法治建设4项重点任务;在生态守护方面,细化明确了建设生态警长队伍、规范工作职责任务、推进“生态义警”体系建设3项重点任务;在协同共治方面,细化明确了推进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建设、生态警务联勤中心建设和生态保护基地建设3项重点任务;在数智赋能方面,深化生态警务数字应用,细化明确了建设生态警务协同共治平台、布建生态治理感知网络、构建情报导侦作战机制3项重点任务;在联动协作方面,强化区域联动和司法协作,细化明确了推动跨省区域合作、深化省内区域协同、强化司法协作3项重点任务;在价值转化方面,拓展生态价值转化路径,细化明确了共建优美生态环境、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服务生态价值转化3项重点任务。《实施意见》还对完善行刑衔接、强化综合保障、建立科学评价等工作机制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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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420111020008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