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9日至4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公安厅党委开展了先行区建设专项巡视,并于2024年6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此次专项巡视巡察,是对省公安厅党委履行职责使命的全面政治体检。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徐文海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省公安厅党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政治责任,扎实做好整改各项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在学思践悟中树牢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徐文海同志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这一目标任务,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针对性,不断增强直面问题、动真碰硬、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迅速将巡视反馈意见印发厅党委班子成员和厅机关基层党组织,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厅直各单位党组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形成了凝心聚力抓整改的共识。
(二)强化组织领导,在狠抓落实中展现巡视整改的责任担当。一是高位谋划部署。徐文海同志先后2次组织召开厅党委专题会议,对照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列出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形成整改方案,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完成时限。二是每月调度推进。集中整改阶段以来,厅党委组织召开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会,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省委巡视反馈重复发生的“六个问题”整改工作、公安机关办理“盗抢骗”等民生小案等问题专项推动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严格督导检查。成立督导组,深入17个巡视整改牵头警种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先后印发22份提示督办函,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三)强化问题导向,在动真碰硬中凸显巡视整改的毅力决心。一是以点带面抓整改。针对巡视反馈“重复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跟进监督不够有力”等问题,徐文海同志3次深入厅信访处接待中心检查信访案件化解情况,现场接访信访群众、专题研究多起信访案件,以规范信访案件登记录入为切入口,全面推进信访工作 “五个法治化”建设。二是上下联动抓整改。针对巡视反馈“‘两队一室’改革效果不佳”等问题,徐文海同志深入武汉、黄冈、孝感、恩施等地,调研了解公安改革工作情况,加快推进公安改革,一体解决“安全、公正、效率”问题。三是立规问责抓整改。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相继出台20余项制度规定。本轮巡视集中整改期间,省公安厅共追责问责65人,其中,厅级6人、处级40人、科级及以下19人。
(四)强化统筹推进,在履职尽责中体现巡视整改的实绩实效。一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新成效。创新“情报+快反”“省厅+属地”“专班+警种”等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置重大涉稳风险,圆满完成长江文化艺术季、武汉网球公开赛等重要活动、赛事安保工作。二是打防管控效能迈上新台阶。以110接处警“一市一台”为载体,做实警情全量研判,强化对各类违法犯罪的关联打击。2024年,全省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33.79%,电诈案件同比下降29.59%,传统“盗抢骗”等民生案件立案同比下降42.73%。三是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常态化开展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推动优化调整武汉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鄂汇办”APP事项按要求发布率100%,“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发布324项政务服务事项,总办件量175万件、群众满意率98.49%。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1.关于“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5月20日,印发湖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督办落实工作的意见,持续完善形成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跟踪督办、报告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督办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2024年9月14日,召开厅党委(扩大)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恐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摘编纳入学习内容,及时组织传达学习。
2.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存在‘以会代学、打包学习’”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6月7日,厅党委印发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定,坚决杜绝“以会代学”,科学把握学习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力戒形式主义,并加强对厅直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的指导。
3.关于“督促学习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7月12日,印发湖北省公安厅“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方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函,于8月9日在全省公安基层党的建设专题调研座谈会上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通报。对16个在政治学习上存在漏学等问题的厅直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4.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厅党委研究审议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细化主体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厅领导、牵头和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强力推动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厅从严办多次下发督办提示函强化督促,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厅直单位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5.关于“2021、2023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没有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标省委和公安部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制定省公安厅党委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对6项32条具体任务逐一明确责任厅领导、牵头和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强力推动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印发工作方案和清单,抄送各地市州公安局党委,提醒督促严格落实。
6.关于“政治教育责任落实落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7月12日,印发湖北公安政治工作服务保障公安工作现代化实施方案,明确对政工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2024年9月20日,印发湖北省公安机关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政工干部的工作职责,推动政工干部履行政治工作主责主业。
7.关于“政治教育没有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7月15日,制定湖北省公安厅2024年下半年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对下半年政治教育进行安排部署。印发全省公安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对政治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将全省公安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公安重点工作绩效考核,每年年底对厅直各单位落实政治教育工作计划情况开展检查。
8.关于“谈心谈话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7月24日,下发整改函,督促6个厅直单位已全部重新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督导组加强日常督导,形成教育整顿督导报告。
9.关于“存在索要空白公函、虚假公务接待”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发生违规公务接待等违反财务纪律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2024年7月24日,厅教育整顿办对刑侦总队、禁毒总队下发整改函,提出明确要求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纳入谈心谈话,并重新开展谈心谈话。厅教育整顿办协同厅警保部督促刑侦总队、禁毒总队逐笔逐项进行核查整改,已分别全额退还28789、5682元至厅机关公用账户。组织厅教育整顿巡回督导组加强日常督导,形成教育整顿督导报告。
10.关于“自查问题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刑侦总队、禁毒总队等未自查出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18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厅教育整顿办组织厅党委班子成员、副厅职以上领导干部和5个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带头重新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五必谈”要求,将八项规定内容纳入谈心谈话。5个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单位自查报告表逐一审核把关,确保全员据实填报全省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个人事项自查报告表,没有出现“一否到底”的情形。
11.关于“基层教育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丰富教育整顿学习模式,举办了全省市县公安局长和新任派出所所长政治轮训班,编印全省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相关纪法条规口袋书,各级公安机关采取政治轮训、专题辅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学习,先后组织了2.6万余名民辅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厅教育整顿巡回督导组加强日常督导,下发督导调研通报,并形成教育整顿督导报告。
12.关于“队伍教育整顿震慑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严整治违规吃喝,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下发违规饮酒通报3期,累计酒精检测民辅警20余万人次,处理处分51名顶风破规民警,辞退10名辅警。51名顶风破规民警,均以按照“三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查处到位。近年来,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共通报各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861起,拍摄了38部警示教育片,组织了3.5万余人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教育全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公务接待对象不符合接待范围的4万余元公务接待费已全部退款至单位对公账户,拟上缴财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巡视、审计整改以及重点项目推进等各项工作,严格把关廉洁关、绩效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两办关于接待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公安部接待费管理办法、省委省政府关于接待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厅机关接待费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对标执行。
14.关于“‘235’包联机制落细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报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235”包联工作开展情况,对包联时长未完成的15名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点名批评。2024年7月上旬已将书面工作提示和有关包联资料一并传发给厅领导及其联络员,建立微信群,及时收集厅领导包联工作情况。印发工作提示,对“235”包联工作机制进行优化。明确省厅机关干部包联的派出所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年内没有明显积极变化的,个人年度“235”包联履责考核列入负面清单扣分。
15.关于“2名包联干部填写‘三必到、四必查’督导检查表”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7月24日,印发工作提示,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通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随机回访45名包联干部履职情况和作风情况,并常态坚持调度提示回访督查。2024年8月9日,向武汉“235”机制办下发督办提示函,责成其举一反三抓好相关问题整改。武汉市局通过健全常态化督查通报机制,公开曝光通报工作作风不深入、规定任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19人次,并对1名下沉弄虚作假的机关干部,责成所在单位党委依规进行提醒谈话。
16.关于“激励导向不够鲜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以来,已开展的一、二、三季度奖励中,厅机关集体奖励对象无正处级及以上建制单位。二季度奖励中,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记个人三等功对象无副处职及以上或相当层级领导干部;三季度奖励中,厅直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未对副处职以上干部申报记功奖励。在全省公安机关奖励申报工作中,厅政治部明确通知各地本着倾斜基层一线、领导干部从严等原则开展。
17.关于“对领导班子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驻厅纪检监察组目前已建立了厅党委成员履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并将根据厅党委成员分工及人员变化等情况,适时动态更新。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驻厅纪检监察组领导已与厅党委成员进行谈心谈话。通过参加或列席厅党委会,督促第一时间学习、传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视情、据实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18.关于“主动监督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驻厅纪检监察组与厅相关职能部门、警种加强协同监督、监督贯通的工作机制,征求相关部门、警种意见后制定“大监督”工作模式的实施办法,报省公安厅党委会审议通过,与省公安厅机构改革同步进行。与督察总队建立12389群众信访举报平台问题线索备案协商机制,从2024年8月份开始,督察总队将每季度受理信访举报及处理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审核备案。
19.关于“以案促改促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驻厅纪检监察组结合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监管弱项,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公正规范用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针对公安干警违规查询信息的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近三年来查办的案件进行阅卷查看,梳理所反映问题是否核查到位、查深查透,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以改进办案质效,做好后半篇文章。各纪检监察室对查办的案件严格落实处分决定宣布,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多发、频发的同类问题进行类案分析,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20.关于“‘派出所主防’落地见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4月26日,省厅印发市州直管市林区油田公安局2024年重点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其中赋予主防考核分值26分,超过主战分值24分。2024年7月29日,省公安厅通报全省派出所“两队一室”改革试点单位落实刑事案件负面清单,督促前期办理负面清单案件的34个派出所所属公安机关抓好问题整改。持续指导武昌分局推进试点工作,按期总结试点经验,向公安部报送进展专报4篇。
21.关于“省公安厅指导督促武汉交通拥堵问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工作专班,向武汉市交管局印发关于加强整改巡视反馈问题的通知,督促武汉市交管局将整改推进情况纳入每日调度内容,每月对全省道路交通拥堵情况进行研判预警通报,组织全省开展城市交叉路口精细化治理化行动,对交通拥堵影响突出的关键路口,从优化信号灯、改造路口、完善设施、增设标志、安装监控设备等多个手段入手,不断缓解交通拥堵。截至目前,全省已治理完成113处。
22.关于“警情分流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印发以指挥中心为龙头的“专业+机制+大数据”实战体系改革实施方案(“一总九分”方案),明确要求运用信息化手段,统筹汇聚警情、民情、社情、稳情等全量警情数据,构建接警即研、周期研判和专项研判体系,做精研判产品,精准指导“打防管控”。完善全省纠纷类非警务警情协同共治工作,对接省委政法委,开始建设前准备工作。实地督导襄阳市局110与12345平台完成对接,综治网格化平台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通过微平台实现网格员与警格员信息共享,实现矛盾纠纷联动共治。
23.关于“警种合成作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专业+机制+大数据”要求,扎实推动“线索盯办”工作,以情报线索报送落查工作规范为标准,以“情指行”一体化作战平台“线索盯办”模块为支撑,发挥全省各级、各警种部门手段优势,统筹网上网下、技术人力,不断提升情报信息搜集、落查能力,形成专班统筹、警种参加的合成作战格局,推动新质公安战斗力提升。
24.关于“‘两队一室’改革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省公安厅共举办3期“枫桥讲堂”,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完善派出所“两队一室”“一村(格)一警”等机制。总结提炼全省公安机关“两队一室”实践成果,组织全省2500余人到荆州东城派出所开展轮训、拉练、跟班学习。2024年7月30日,厅治安总队赴黄冈市局新港路派出所实地调研督导,指导修订黄冈市公安局“两队一室”警务运行机制改革考核办法,督促“两队一室”改革落地见效。8月2日,省厅构建以指挥中心为龙头的实战体系,全面推行“一市一台”接处警模式。目前孝感、十堰、荆门3个试点市州已全面完成“一市一台”建设,实现全市110报警由市局指挥中心统接统派;武汉、仙桃两地在原有“一市一台”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警情全量研判;黄石、荆州、宜昌、黄冈4地不等不靠,启动本地试点,推进“一市一台”工作;咸宁、襄阳、随州、恩施等其他市州仍处推进建设阶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各项工作都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与省委要求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方向正确、举措有力、落实见效。
(二)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全面履行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治责任,一体推进全省公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厅直各单位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班子成员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分管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坚持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严究、决不姑息。
(三)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果,切实履行好新时代公安工作职责任务。坚持用公安工作的新成绩检验巡视整改的新成效,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积极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确保城乡安宁、百姓安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3月21日至4月10日。联系方式:027-67128353(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邮政信箱: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181号(省公安厅巡察办);电子邮箱:hbgatxcz1@163.com。
中共湖北省公安厅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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