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15)验收的公示
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关于全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整改期相关工作的提示函》(鄂环督办〔2025〕15号)等文件要求,涉及我厅的省序号15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任务目标已完成,省级验收已合格,并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现对相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情况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0日—30日)向省公安厅反映。
联系人:黄剑 联系电话:027-67122648
湖北省公安厅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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