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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04-25 11:21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全国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

《要点》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要点》要求,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在依法公开各类规划的同时,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切实增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

《要点》明确,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聚焦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及时发布权威政策信息并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要点》要求,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各行政机关要对照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全面更新行政法规文本。加快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将各地区、各部门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持续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

《要点》明确,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持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2021年底前出台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具体规定,推动加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

《要点》强调,紧扣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工作指导,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或者参加有关颁奖论坛等活动。狠抓任务落实,对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并抓好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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