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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贯彻落实中央稳经济举措 湖北工作清单实施133项举措

【政策解读】贯彻落实中央稳经济举措 湖北工作清单实施133项举措

2022-06-16 09:41 湖北日报

贯彻落实中央稳经济一揽子举措

我省印发工作清单实施133项举措

6月13日获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清单》),共六个方面133项举措,强调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保持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努力为全国稳住经济大盘作出湖北贡献。

这六个方面包括,财政政策、金融信贷政策、稳投资促消费政策、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和保基本民生政策。针对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我省共列出133项落实举措。比如,在“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措施中,我省提出的落实举措包括,“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配备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等。

我省将建立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协调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督查。(廖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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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六方面出招 力稳经济基本盘

《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对照国务院出台的6个方面33项政策措施,结合湖北实际,主动对接国家有关部委,逐项逐条进行细化,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我省按照具体化、条目化、清单化要求,能量化的尽量量化,能项目化的尽量项目化,研究提出133项贯彻落实的工作举措,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使每项任务做到可执行、可检查、可考核。”6月13日,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财政政策】

预计今年全省新增退税总额约800亿元

在财政政策上,我省对标中央7项政策,提出25条落实举措。通过落实存量和增量留抵退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加大稳岗支持等,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基层运转。

在“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上,我省提出,紧盯时间节点,分批分次、分级分类稳妥实施,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小型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大、中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时间节点,退还批发零售等7个行业的存量和增量留抵退税。按月退还符合条件纳税人的增量留抵退税。预计今年全省新增退税总额达到约800亿元。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清单》提出,对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底。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金融信贷政策】

受疫情影响人群的住房、消费等贷款可延期还本付息

在金融信贷政策上,对标中央5项政策,我省提出16条落实举措。通过对中小微企业等延期还本付息、增加普惠小微贷款规模、推动更多企业上市融资、增加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贷款等,用足用好金融信贷政策,着力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调整还款计划,包括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

此外,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也会加大。《清单》提出,力争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全年新增贷款达到910亿元,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更多投向先进制造及战略性新型产业、交通能源、城市更新及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及农业现代化等领域,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稳投资促消费政策】

一大批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加快推进

稳投资、促消费,我省对标中央6项政策,提出34条落实举措。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银行提供规模性长期贷款,加快实施一批水利、高铁、公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着力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扩大内需。

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将加快推进。新开工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引江补汉、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姚家平水电枢纽、鄂北二期等4个重大引调水和骨干防洪减灾工程;推进浮桥河、太湖港、武穴北等3处大型灌区建设和改造年内开工。

积极争取国铁集团加快推动沿江高铁合肥至武汉段、武汉枢纽直通线、襄阳至荆门高铁等项目审查审批,推动沿江、呼南、京九等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涉及湖北段的干线铁路加快建设。推进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境鄂豫界至军山段改扩建、黄冈港浠水港区兰溪作业区绿色建材码头、武汉天河机场第三跑道等15个重大项目开工建设。

加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谋划,确保全年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不少于50公里。

在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上,《清单》含金量满满。对购置日期在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配备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场地电气化改造。加大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桩建设推广力度,力争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不含停车区)充(换)电基础设施70%覆盖。

【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保基本民生政策】

小微企业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

保粮食能源安全,是稳经济的重要前提。我省对标中央5项政策,提出11条落实举措。通过积极争取国家农资补贴和种粮补贴,加快开工一批抽水蓄能电站等能源项目,加强煤炭和成品油等能源资源储备等,用足用好粮食和能源政策,着力守住发展安全底线。

保产业链供应链方面,我省对标中央7项政策,提出32条落实措施。通过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加大民航等行业纾困支持,完善对“白名单”企业服务,保障货运通畅,加大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建设等,用足用好产业扶持政策。

严格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气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

对承租省内行政事业单位、省属企业、地方国资委出资企业及子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减免6个月租金。

保基本民生政策上,对标中央3项政策,《清单》提出15条落实措施。

我省将通过缓缴住房公积金,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做好失业保障、低保和困难群众救助等工作,兜住民生底线。《清单》提出,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人民银行征信部门。(廖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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