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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高空抛物的情况反映

2023-12-27 15:15 湖北省公安厅

来信主题:关于社区高空抛物的情况反映

来信人:  吴女士

留言时间:2023-12-20

  来信内容:青和居社区高空抛物,物业,运营,互相推诿,不做解决

答复单位: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公安分局

答复时间2023-12-25

答复内容:我局青和居社区民警彬某某立即对有关情况展开了调查,但青和居小区楼栋未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民警无法调查取证。立即跟青和居物业经理联系并告知加强巡逻,发现高空抛物的业主立即上报社区民警,对业主进行依法处置,高空安装摄像头的问题,物业经理也上报上级领导进行协调安装。社区民警告知物业,正确处理好与业主之间的关系,严禁在群内发布不当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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