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湖北公安网站|繁体|登录|注册

关于申请男方归还孩子出生证明问题的咨询

2024-03-22 15:23 湖北省公安厅

来信主题:关于申请男方归还孩子出生证明问题的咨询

 信 人:王女士

留言时间:2024-3-1

来信内容:年前已离婚,孩子孙某某抚养权归我,多次沟通男方不提供出生证明,申请男方归还孩子出生证明,我要给孩子办理迁户口

答复单位: 老河口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4-3-4

答复内容:王女士,您好!3月1日,民警与薛集镇司法所所长、薛集镇法院工作人员再次登门,经过劝说,男方孙某某同意将孩子孙某某的出生证明给。男方孙某某家属已经将孩子孙某某的出生证明交给法院工作人员。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