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湖北公安网站|繁体|登录|注册
来信主题:关于小区高空抛物的情况反映
来 信 人:尚先生
留言时间:2024-6-30
来信内容:金地自在城小区部分楼栋单元频频发生高空抛物和丢垃圾,反馈给物业之后,物业没有做出任何实质性的行动,也没有拿出相关措施。
答复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公安分局
答复时间:2024-7-11
答复内容:和平派出所的警官已经与来信人面谈,认真了解了情况,并商讨出了可行方案。
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