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50高速7-1414路段交通事故处理的情况反映
来信主题:关于G50高速7-1414路段交通事故处理的情况反映
来 信 人:杨女士
留言时间:2024-10-01
来信内容:其反映驾车正常行驶至G50高速7-1414(距恩施服务区导航距离二十公里处)路段时,碾压到路面散落的坚硬石块,导致汽车两个后轮胎爆裂无法正常行驶。当时已报警,但目前还未妥善处置该事故。有行车记录仪能证明是路面原因导致爆胎。希望交警能按照事实开具证明,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事故赔偿。
答复单位: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五支队恩施大队
答复时间:2024-10-15
答复内容: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如下:2024年9月30日21时25分,司机林先生驾驶车牌号川Gx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辆所有人:杨女士)途径沪渝高速1414沪渝向1414公里附近时,碾压路面散落的红砖造成车辆轮胎受损。2024年10月1日10时30分,经排查,锁定遗撒红砖的涉事车辆为邹先生驾驶的车牌号为鄂Qxxxxx重型半挂车。经调解,涉事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由邹先生一次性赔偿车牌号川Gx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辆损失费及施救费等合计人民币4200.00元整,双方签订赔偿协议,并于当日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到位。2024年10月11日,我单位民警再次联系驾驶员林先生和邹先生,双方均对事故处理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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