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公安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远公(嫘)行罚决字〔2025〕200号
违法行为人:徐**,女,年龄**岁,****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湖北省***************,现住址湖北省***************,工作单位:*,违法经历:*。
现查明: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4日,在香港六合彩2025年第22期至第24期投注期间,徐**与向**以营利为目的,采取“通吃通赔”的方式,在向**家(位于远安县******)中利用香港六合彩开奖号码设庄销售“地下六合彩”,接受他人投注,并按照1:40的比例进行赔付(俗称“卖码”)。2025年3月4日晚上,远安县公安机关将正在向**家中接受投注的徐**查获,并现场查获徐**与向**用于“卖码”的《生肖排期表》1张、“码书”《六合财爷》1本。徐**与向**共接受投注3期,接受的投注金额为199元,未从中获利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徐**的陈述和申辩、向**的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到案经过、现场照片、检查笔录、《生肖排期表》、“码书”、证据保全清单、电子数据、电子数据现场提取笔录、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徐**的行为已构成为赌博提供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送远安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执行期限为2025年3月20日到2025年3月30日。被处罚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远安营业部缴纳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远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远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