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公安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远公(嫘)行罚决字〔2025〕774号
违法行为人:刘**,男,年龄**岁,****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湖北省**************,现住址湖北省**************,工作单位:*,违法经历:*。 现查明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在澳门六合彩2025年第***至***期和香港六合彩2025年第***期投注期间,刘**在远安县********家中利用澳门六合彩和香港六合彩开奖号码通过微信在李**处进行投注,并按照1:42的比例进行兑付(俗称“买码”)。刘**共投注*期,投注赌资金额为**元,盈利赌资***元。2025年**月**日,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刘**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李**的陈述和申辩、到案经过、电子数据、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刘**的行为已构成为赌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对刘**处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持有的赌资三百四十元予以收缴。执行方式和期限:送远安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拘留期限自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3日。收缴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时执行。罚款由被处罚人自收到本决定书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远安营业部缴纳罚款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远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远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