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公安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远公(茅)行罚决字〔2025〕550号
违法行为人:汪**,男,年龄**岁,****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湖北省***************,现住址湖北省宜*****************,工作单位:*,违法经历:*。 现查明: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10日,在香港六合彩2025年第60期至第64期投注期间,汪**以营利为目的,采取“通吃通赔”的方式,在远安县************家中利用香港六合彩开奖号码设庄销售“地下六合彩”,接受他人投注,并按照1:40的比例进行赔付(俗称“卖码”)。2025年7月1日,远安县公安机关将汪**查获,现场同时查获码书三本。汪**共接受投注5期,接受赌资投注金额为129元,盈利赌资49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汪**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安**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肖**的陈述和申辩、检查笔录、到案经过、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汪**的行为已构成为赌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汪**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汪**持有的赌资四十九元、赌具码书三本予以收缴。执行方式和期限:送远安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拘留期限自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10日。收缴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时执行。罚款由被处罚人自收到本决定书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远安营业部缴纳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远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远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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