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公安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远公(旧)行罚决字〔2024〕1157号

   违法行为人:庄**,男,年龄**岁,****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湖北省***************,现住址湖北省***************33号,工作单位:*,违法经历:*。    现查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3日,在香港六合彩2024年第128期至第130期投注期间,庄**在其家中采取“通吃通赔”的方式,利用香港六合彩开奖号码设庄销售地下“六合彩”,接受他人投注,并按照1:40的比例进行赔付(俗称“卖码”)。2024年12月3日晚上,远安县公安机关将正在家中接受投注的庄**查获,并现场查获庄**用于“卖码”的《生肖排码表》1张。庄**共接受投注3期,接受的投注金额为196元,共从中非法获利152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庄**的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查获经过、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生肖排码表》、电子数据、电子数据现场提取笔录、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庄**的行为已构成为赌博提供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庄**收缴《生肖排码表》一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庄**追缴违反治安管理所得一百五十二元。    执行方式和期限:送远安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执行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到2025年1月10日。被处罚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远安营业部缴纳罚款。收缴、追缴于本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执行。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远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远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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