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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省公安工作重点

2015-08-19 17:18 湖北省公安厅
索 引 号 011043209/2019-38412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公安厅 发文日期 2015-08-19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整体推进“五个主动、五个全面”的工作部署,扎实抓好“十项重点工作”,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主动适应平安稳定的新常态,全面提升危机风险控制力。做实“全警三员”,加强敏感节点安保,深化反恐怖斗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开展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排查整治公共安全隐患,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全面提升长远发展支撑力。推进警务实战化,加大“四侦”建设应用力度,推进基础信息化,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

三、主动适应深化改革的新常态,全面提升公安工作内驱力。进一步优化公安行政管理,不断深化公安执法工作改革和公安队伍改革,努力以改革促进湖北公安工作发展。

四、主动适应依法治国的新常态,全面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执法管理,整治执法突出问题,落实执法责任,维护执法权威,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主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全面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全警素质能力培训,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推动落实从优待警,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湖北公安“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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