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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厅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0-01-15 10:33 湖北省公安厅
索 引 号 011043209/2020-11475 分    类 公安
发布机构 湖北省公安厅 发文日期 2020-01-15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的具体指导下,省公安厅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公安实际,认真贯彻公安改革新要求,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执法工作,努力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建设法治公安,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促进法治湖北建设。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把法治建设与公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根据“省两办”《关于深化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将规范执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责任到人、层层压实。将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列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必修内容,领导干部轮流讲法、带头学法。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连续5年聘请了12名法学专家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专家顾问参谋助手作用,为厅机关重大事项决策、重大疑难敏感案事件处置提供法律支持,有效防控法律风险。

二、聚焦中心工作,强化服务保障。一是全力服务经济工作,编制落实《湖北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制定出台《湖北省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财产和人身安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等系列保护企业产权,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公安交管、出入境等部门相继推出车辆跨省异地检验、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等一批服务经济发展的务实举措,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好评。二是全力服务社会治安防控,持续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创新战法战术,持续重拳出击,强力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平安稳定。紧盯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安全风险,全覆盖、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改、大防范行动,确保实现“非法枪爆物品见底、枪爆安全隐患归零”工作目标。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色情等网络违法犯罪开展持续打击,下架关停违法违规APP应用,查处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网站及违法信息问题突出网站。三是全力服务社会矛盾化解,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万名警察进社区入万户”和“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等工作,推进公安维稳向基层、向社区、向村组延伸,推动社会矛盾在基层发现、在基层受理、在基层化解。四是全力服务群众需要,省公安厅出台《湖北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25条措施》等政策规范,指导武汉市出台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和完善积分落户办法,方便群众落户。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对接省政府“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要求,梳理全省公安机关监管事项目录清单49项和实施清单98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保留6项,是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

三、聚焦实战需要,强化法治保障。一是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等重大活动安保及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和重大专案、敏感个案办理,深入研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和打击违法犯罪遇到的法律问题,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沟通协调,用好用足现有法律武器,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建立完善湖北省公安厅执法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执法事件应急处置原则、主要任务、处置分工、处置程序等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二是制定行政执法责任清单,梳理各警种部门行政执法权责,明确行政执法权力类型、权力项目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严格规范文明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行政案件,调查取证、审核决定均全过程记录,执法案卷、执法文书完备,归档完整。依托“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设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办案系统,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设立行政复议询问室、听证室,全程录音录像,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执法过程全流程记录。三是认真落实《湖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规定,明确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由本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并根据公安工作实际列出审核清单。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省厅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严把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对涉及到的文件均按要求做到及时报备、材料规范完整。省公安厅出台了《湖北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规定》等一批制度规范,并指导各地制定具体细则规范,有效堵塞执法漏洞。四是积极推进公安地方立法,将《湖北省禁毒条例》《湖北省养犬管理条例》等上报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项目。认真开展无谓证明事项、省本级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出保留事项10项,建议取消3项。

四、聚焦问题导向,强化执法监督。一是从严查处突出执法问题,组织全省公安法制部门以案件评查为抓手,找短板补问题,重点评查因经济案件、伤害案件和现场执法引起上访投诉的案件,复议复核被撤销的案件。对查实的突出执法问题,一律落实执法质量考评“一票否决”,实现评查督导与考核问责机制挂钩。二是进一步深化落实受立案、刑事案件“两统一”等重点改革任务,实现从接处警、受立案到办结案的全流程监督管控。落实公安部关于快速办理行政案件的相关规定,简化办案程序,减轻基层负担。修订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考评体系,科学合理设置考评指标,树立正确执法导向。三是组织各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分类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按照智能化管理、合成化作战、专业化保障、全程化监督的要求,打造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的执法办案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全覆盖。四是推动全省公安机关完成执法监督管理、执法场所监督系统部署,实现对执法办案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监督管控。推进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打造全面覆盖、有机衔接、闭环管理的执法记录链条。推广运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开通“湖北法治公安”微信公众号,实现执法办案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警务”。

五、聚焦素质提升,强化教育培训。一是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连续5年组织开展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学法比赛活动,累计抽调1200余名领导干部参赛,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民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激励政策,对通过法考的民警给予记功奖励,促进公安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围绕常见多发执法问题,组织各地拍摄制作一批现场执法规范教学片,总结推广“教科书式”执法案例,提升民警执法素养。组织精干教学团队,下基层、上一线,深入开展警务实战送教活动。各地公安机关先后组建40个教学团,选派160名教官,共计开展230场次警务实战送教活动。三是举办公安法治大讲堂”活动,邀请各领域的法律专家通过视频会议系统组织全省民警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每年组织民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在《湖北公安手机报》中设立“学法辅导”专栏,每天发布法律知识试题和各地执法先进经验做法,推送给全省民警学习,力促全警学法、懂法、规范执法。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省公安厅汇编指导案例60余个,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以复议信访案件为重点,开展专题“以案释法”活动300余次。结合“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征集活动,省公安厅组织举办了“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主题征文活动,甄选优秀理论文章28篇,形成了一批质量较高的研究成果。积极组织各警种部门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上报两类共3件微视频。

尽管我们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工作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对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探索、实践还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聚焦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继续深化受案立案改革,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适时开展受立案改革成效回头看工作,通过实地调研检查,全面评估受立案机制改革的落实情况;继续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将“两统一”制度红利转化为公安执法办案质效。

二是继续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对照《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公安机关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分类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对先期已经建成的,抓紧调整完善;对已纳入建设规划的,抓紧完善设计方案,优化功能布局,同步调整优化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发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规范办案和提升质效的作用。

三是继续推进智慧法治建设。将各地公安机关“110”接处警、执法办案、执法场所监督、监所管理、信访、执法视音频管理、公安8大类基础信息库等数据资源整合汇聚,构建以执法监督管理系统为龙头,以执法场所监督、执法公开、执法视音频管理系统为重点的“智慧法治”体系,持续完善后续发展保障机制和发展规划。

四是继续提升全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创新执法培训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与法学理论界的交流沟通,提升公安机关在司法研究领域的存在感与话语权。持续强化执法民警实战模拟训练,适时推送执法视频教学,丰富民警培训体系。继续抓好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强化结果运用,更好发挥执法资格考试作用。继续鼓励民警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落实记功嘉奖、优先晋级晋职等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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