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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省公安厅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2-01-07 08:49 湖北省公安厅
索 引 号 011043209/2022-16901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湖北省公安厅 发文日期 2022-01-07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今年以来,省公安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持续提升公安机关依法治理能力水平为目标,以继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为载体,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积极规划部署,优化公安法治建设统筹。一是党委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多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分12期对全省公安机关1700多名“关键少数”开展政治轮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徐文海带头抓、亲自抓,坚持从政治高度看待公安执法工作,亲自剖析各类执法问题,研究打造公安执法闭环,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帮助解决200余个基层难题,厅机关300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联基层所队。二是加强统筹推进。以省公安厅名义制定2021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工作。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全力打造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12345”工程。制发《湖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等文件,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3条,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主动通报13起正反典型案例。优化政务服务,列出12条具体措施,推动实现事项管理全统一、业务系统全联通、统一受理全覆盖、重点事项办理全提速。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实行挂图作战,将法治公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找准突出问题和牵引力大的建设项目,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研究具体落实举措,加大督查力度,综合运用重点检查、定期巡查、督办、通报等方式,全面部署、全力推进。

二、勇担职责使命,推动平安建设提质增效。一是严打整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创新“受勘立、研交办督结、防治宣”四级反诈“十一字”工作法,推动形成“党政主管、综治主导、行业主责、公安主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反诈新格局。紧盯涉“毒、枪、诈、赌、黄”等突出治安问题,顺藤摸瓜、顺瓜摸藤,共破获电诈案件9千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万余人、紧急止付2百亿余元。二是加强基层治理法治化体系构建。落实省委党建引领基层治理“1+1+11”制度体系,大力推进“一居一警专职化”和“一村一辅警”建设,截至目前,“一居一警” “一村一辅警”(含兼职)已基本落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省共聘请驻所律师、专兼职调解员1.1万余人,调处矛盾纠纷45万余起,解决民生问题13万余件。全面开展“无诈社区”创建,落实防范措施,压降电诈发案,切实守护群众“钱袋子”。三是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完善“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体系,在打破数据壁垒、整合力量、提升警务效能的同时,健全情报共享、应急响应、合成作战等机制,实现情报预警更准确、重点管控更有力、风险防控更主动。全面落实治安防控“四项机制”和“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交通、校园、医院等公共安全管理,深化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四是全面排查整治公共安全隐患。组织开展“找窟窿、堵窟窿、防透风”专项行动,全力固根基、补短板、防风险、保稳定。对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等重点对象排查摸底,对省级禁毒重点地区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学校、医院、水电油气、地铁公交、寄递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清理,排查并整改风险隐患1.8万余处,深化动态排查整改机制。联合省委平安办出台命案防范意见,压实县乡两级党政责任,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万余起、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2万余起,帮扶困难群众家庭6.9万余户。

三、坚持固本培元,夯实法治公安建设根基。一是完善公安立法。深入开展立法项目草案调研论证工作,推动《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湖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重点立法项目。积极开展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二是健全执法制度。制定出台制度规定100余件,指导各地制定具体细则规范200余件,有效堵塞执法漏洞。三是履好法定职责。省公安厅本级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办理刑事复核案件、办理复查复核、督办批办信访案件,纠正不依法受案、行政处罚不当、不执行等问题,确保群众诉求解决率、满意率、认可率持续攀升,保持了行政应诉零败诉、行政复议零投诉的良好局面。

四、服务发展大局,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执行刚性制度。落实《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等规定,建立全省公安机关重大复杂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提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法制审核,加强经济犯罪案件受立案、强制措施适用、调查取证等重点环节监督。二是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对涉嫌经济犯罪的企业及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做到既依法查办案件,又最大限度依法保护企业正常运营不受影响。依法加快办理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在法定时限内快办快结。厅高警总队先后推出“优化通行环境11项措施”和“便民利民8项措施”,率先在全国推行“轻微不罚、首违警告”现场执法工作。三是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省公安厅依托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将“放管服”“清减降”要求落到实处,强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共发布359项政务服务事项,户籍、身份证、居住证、证明出具等4大类148项服务事项已基本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17个市州、直管市全部实现车驾管普通业务一窗通办。

五、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执法监督管理。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突出执法问题专项整治,整改逐利执法、为钱办案、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执法问题。开展全省县级公安机关2020年度执法活动财物交叉审计工作。二是打造执法监督闭环。从执法最初一公里抓起,针对易产生逐利执法问题的关键环节,注重建章立制。改革完善法制员制度,探索建立派驻法制员制度,强化执法质量管控。推动建立跨区域办案协作统一归口和备案机制,建立经济犯罪案件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三是畅通公开监督渠道。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通过信访投诉、督察“12389”、教育整顿“12337”、复议诉讼等渠道反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投诉的核查整改力度。依托湖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公安政务服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实现案件信息网上查询、执法工作网上公开等功能,省公安厅每月开展全省考核并通报。目前,全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率、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率均已达到99%以上。

六、加强教宣培训,提升全警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强化执法业务培训。举办全省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能力提升、全警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升、全警反诈等系列专题培训30余次,组织全省公安机关350名辅警骨干开展专题培训。抽调296名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局领导和市州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开展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学法比武活动。二是鼓励民警提升法治素养。省公安厅支持厅机关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落实奖励政策,对当年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厅机关民警记个人三等功。各地也对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民警按照要求落实了相关激励政策。组织全省公安机关5321名民警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厅机关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联合禁毒、反恐、经侦等业务警种分别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普法宣传、“6.26全民禁毒、健康生活”主题教育、“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厅机关及各地共组织各类宣讲200余场次,发放宣传册8000余册,制作宣传展板300余个,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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