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2023年法治建设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全面依法治国主力军作用,着力构建符合我省公安工作实际、体现时代特征、满足群众需求的湖北公安法治体系,推进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今年我厅“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项目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一、以主题教育为统领,夯实法治公安建设思想基础。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徐文海为全警讲授党课暨廉政党课,并在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培训班上专题授课。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党章、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等内容,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政治轮训班、专题党课、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二是强化顶层设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徐文海带头谋划工作思路,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制发年度省法治公安建设重点工作及重点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厅主要领导带头研究制定全省法治公安建设提升全警执法能力的意见,提升民警法治履职能力。三是夯实法治根基。举办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学法比武活动,300余名市县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同台竞技,成绩排名与年度法治公安建设重点绩效考核挂钩。组织参加基本级、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考试结果与表奖晋职晋升挂钩。开展“工匠杯”警务技能大赛等各类实战练兵活动,提高民警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履职能力。升级“湖北公安学法辅导”网上学法平台,提升全警尊法学法用法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新媒体+”探索法治宣教新路径,做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经侦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法治宣传教育。
二、以法治保障为核心,完善公安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一是推动公安立法。打好禁毒人民战争,推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禁毒工作的决定》。规范辅警权责,提请省人民政府审议通过《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积极推进《湖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立法,解决电动自行车管理重难点问题。参与知识产权保护、道路交通、网络安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工作。二是完善制度体系。以全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为契机,高效有序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省本级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3件、规章6件、规范性文件18件。修订出台《湖北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围绕接处警、受立案等重点环节,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涉众经济犯罪、长江禁渔等重要领域,建立健全执法细则和指引。三是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湖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湖北公安执法公开平台”等及时公示厅本级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基本信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三、以服务人民为中心,全面推动法治化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严打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突出违法犯罪。破获盗窃、传销、街头诈骗、电信诈骗等民生案件数同比上升,侦办食药环知森领域案件同比增长,攻克命案积案、追抓逃犯人数同比上升。省市一体、上下捆绑,以打开路、以打促防,部署开展清剿毒品违法犯罪攻坚行动。“猎狐”“昆仑”专项行动获部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深化公安政务服务。积极推动先行区改革创建,推介22个县市区公安机关围绕“基层公安政务服务集成化探索”“六停五不”柔性执法便民利企和“临时住址数字化管理”积极开展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及培育工作。出台湖北省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实意见30条,服务保障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群众满意率99.6%,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中升至“非常高”组别。创新推出“电子证照卡包”多场景应用。全面推行车驾管业务“延期办”,惠及30多万群众。三是建设智慧法治公安。建成新一代警务综合应用平台,联通部、省、市、县4级业务系统,推动数据流、信息流、业务流深度融合,实现全省公安主要业务一个平台流转。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统筹全省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一标三实”建设,整合各部门平台数据接入湖北公安大数据平台赋能刑事案件侦办。四是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常态化开展日常执法监督,制发执法监督巡查通报,对警情“体外循环”、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趋利执法等主动预警、加强干预、及时整改。围绕接处警、受立案、案件侦办、监督救济等关键环节,对抽取的涉访、涉民生小案进行集中评查整改。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形成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
四、以改革创新为驱动,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以“情指行”一体化牵引“省级主责”。省公安厅坚决扛牢维护安全稳定主责,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打击整治突出犯罪,推动省市县所四级一体联动,力量资源手段一体融合,明责担责问责一体落实,变交办为领办、变督战为参战,切实解决好“上有资源无实战、下有任务无资源”的现实问题。二是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牵引“市县主战”。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作为承接“市县主战”的重要载体,落实“一支专业队伍、一套服务体系、一体合成作战”,全面集成各警种核心数据资源和专业打击力量,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基地、监督管理中枢作用。三是以“两队一室”改革牵引“派出所主防”。推行“两队一室”改革,落实“一区一警、一村一辅警”,将基层各类治理力量“攥指成拳”。延伸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万警访联万企”“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等活动,创新机关干部包联派出所“235”工作机制,切实为基层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襄阳市保康县公安局寺坪派出所等3个派出所获评全国第三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分局庙山派出所等17个集体入选湖北政法系统创新工作法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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