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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说明】《关于湖北省高速公路实施中重型货车右侧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1-06-04 17:01 湖北省公安厅
索 引 号 011043209/2021-26409 分    类 公安
发布机构 湖北省公安厅 发文日期 2021-06-04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湖北省高速公路实施

中重型货车靠右侧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中重型货车通行秩序,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制定了《关于湖北省高速公路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侧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就起草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

一、关于通告起草的背景

(一)法律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这条规定授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禁限行等交通管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按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这条规定明确了公路“左快右慢、快慢分离、分道行驶”的通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8条规定,高速公路上小型载客汽车车速不得超过120公里每小时,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公里每小时;高速公路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最低车速为100公里每小时;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最低车速为110公里每小时。这条规定明确了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最低限速是100公里每小时,而货车最高限速是100公里每小时,间接限制了高速公路上货车只能靠右侧车道行驶,不能在最左侧车道行驶。

(二)现实有需要我省地处全国中部、连南接北、横贯东西的特殊区位,高速公路是全国重要的货运物流主通道。我省高速公路上中重型货车流量占比超过40%,又以跨省过境货运为主,这些中重型货车普遍体积大、装载多、速度慢,长时间使用快速车道通行时,往往拉低整个高速公路运行速度,严重影响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同时,因为货车长时间占用快速车道,大量小型客车在车流间不停穿插超车,频繁变更车道,造成擦碰追撞风险显著增加。这些客货车辆速度差大、车重悬殊,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2021年上半年,我省高速公路发生的3起较大交通事故,均因小型客车与中重型货车穿插相撞造成。推行中重型货车靠右行驶,能够规范中重型货车行车秩序,实现客货分道、快慢分离,规范高速公路整体秩序,提升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三)实践有效果据统计,目前已有天津、河北、山西、安徽、江西、广东、广西、陕西、江苏、河南、云南等省高速公路推行货车靠右侧通行管理措施,均提升了整体通行效率和安全水平。2018年10月起,武汉外环东北段实施货车靠右侧通行管理措施,实现客货车各行其道,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据统计,该路段2019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2018年同期比下降近四成。后期评估认为,货车靠右行,减少车辆穿插,交通秩序实现从无序到有序,对提升该路段整体安全水平发挥了关键作用。

(四)实施有基础。全省高速公路大部分桥、隧、弯、坡、互通、出入口等高风险路段,均已设置车道分界实线,禁止车辆随意变道,高速公路沿线普遍设置了“货车靠右”提示标牌,全国各地前期广泛试点“货车靠右”管理措施,大部分货运驾驶人已具备一定“货车靠右”规则意识,这些都为我省实施这项精细化管理措施,打下良好基础。

二、关于通告起草的过程

省公安厅和交管局高度重视通告起草工作,前期组织广泛调研、深入论证和试点探索,确保通告合法、必要、可行和规范。一是组织省内专题调研。早在2014年,我们即组织专家,对我省高速公路实施“货车靠右行”措施专题调研并提出明确建议,相关研究成果被公安部交管局网站专门刊载。2020年6月以来,我们又组织专班在全省广泛调研,对实施“货车靠右行”必要性和可行性深入研究二是广泛了解全国高速公路“货车靠右行”实施情况先后赴贵州、河南、山东、江西、安徽等省实地调研,联系天津、河北、山西、广东、广西、陕西、江苏、云南等省了解情况,对交通流量、实施效果等对比分析。三是对武汉市外环高速试点情况深入调研。对交通流量、通行秩序、通行效率、事故发案、死亡人数等进行了比较分析。四是组织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会议专项研讨今年5月11日,专门邀请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专家,深入研讨高速公路“货车靠右行”措施必要性、针对性、可行性和合法性等,取得广泛共识。五是广泛征集不同部门和群众意见。先后走访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湖北交投运营集团、武荆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圆通快递等企业以及广大客货运驾驶人群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六是专门征求省交管局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认为,实施高速公路“货车靠右行”措施有充分法理依据支持。七是省交管局内部6次专题会议反复研讨综合各方意见后,最终形成了通告征求意见稿。

三、关于通告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整个通告贯穿“货车靠右、客货分道、快慢分离、提升效率”原则,并充分考虑特殊时段、特殊路段、特殊情况时通行需求。主要内容包括:

(一)规定中重型货车靠右行基本规则。高速公路上,同向2车道路段,中重型货车应当靠右侧车道行驶,可借用左侧车道超车,超车后迅速驶回右侧车道;同向3车道路段,中重型货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禁止在最左侧车道行驶,可借中间车道超车,超车后迅速驶回最右侧车道;同向4车道及以上路段,中重型货车应在右侧两条车道行驶,禁止在其他车道行驶和超车。

(二)规定特殊路段通行规则遇突发事件、道路施工等情形,无法靠右行驶时可借道行驶;遇交通拥堵或中断时,应当靠右侧车道依次排队等候,禁止穿插通行或占用应急车道。

(三)规定特殊时段通行规则鉴于法定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期间,高速公路小型客车交通流量增长迅猛,鼓励货车驾驶人尽量避开大流量时段和路段,错时错峰出行。

(四)规定相关管理、服务和惩戒措施要求交管部门加强宣传提示、交通引导和路面管控,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明确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警示教育、通报曝光、依法处罚等措施。

鉴于该通告内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直接关系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如经充分论证后得以顺利发布,我们将广泛宣传引导,分步完善相关设施,细化相关管理标准,慎用相关处罚措施,处罚极少数引导大多数,循序渐进推进实施,并以此为牵引不断提升全省高速公路整体安全畅通水平。

特此说明。


                                    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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