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说明】关于《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索 引 号 | 011043209/2022-27878 | 分 类 | 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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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公安厅 | 发文日期 | 2022-08-30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保障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合法权益,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湖北省公安厅制定了《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切实履行维护校园安全责任。
二、制定依据
(一)《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
(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
三、起草经过
原《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是湖北省公安厅办公室发布,并于2013年实施的,试用期5年。现在学校安全工作发生很大变化,校园保安员管理要求更高,经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协商,对原规定进行了修改,建议以四厅名义发布。
四、主要内容及特点
该规定主要是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保安服务公司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校园保安员的监管职责,学校聘用保安员要求以及学校保安员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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