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湖北公安网站|繁体|登录|注册

【办理工作动态】关于做好2024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

2024-03-11 17:00 湖北省公安厅
索 引 号 011043209/2024-44384 分    类 公安
发布机构 湖北省公安厅 发文日期 2024-03-11
有 效 性 有效

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和政协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厅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承办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将办理工作与本部门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直接参与、统筹协调、真抓实办,不断提高办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办理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细化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对照交办清单,逐件核对确认,建立办理台账,指定专人承办,细化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于省公安厅主办、办或分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应分别731831日前办理并答复完毕对于省公安厅会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应分别430日和531日前将会办意见提交主办单位。

三、加强联络沟通。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办前沟通、办中调研、办后反馈的要求,做好与领衔代表委员见面沟通工作,确因特殊原因不便见面的,在保证效果前提下,可选择电话、视频等方式沟通,确保沟通率100%;代表联名建议,党派、团体和省政协专委会的集体提案,应尽量安排主要负责人面沟通根据工作需要,主办单位可与其他省直会办单位联合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代表委员反映同类建议提案较多的问题,要召开见面会现场解答。

四、加大落实力度。各承办单位要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切,注重办理质量,提高落实率。对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并给予明确答复;对应解决但有难度的,要创造条件尽力解决;对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要加强调查研究,必要时可邀请代表、委员和有关单位共同协商解决;对列入规划计划分阶段解决的,要兑现承诺逐步解决;对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开诚布公向代表、委员通报情况,或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做好解释说明。

做好分类报送对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和建议,应当认真研究、逐条答复、意见明确,不说空话套话,注重反馈采纳落实和推动解决情况。对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反馈意见,要认真研究,重新办理,再作答复。

特此通知。

                         

                     厅办公室        

                                                   2024311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