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40344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209/2024-44390 | 分 类 | 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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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公安厅 | 发文日期 | 2024-06-14 |
有 效 性 | 有效 |
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放宽摩托车驾驶证‘送考下乡’年龄及户籍限制的建议”收悉。您反映的谷城县摩托车驾驶人的情况以及对摩托车“送考下乡”工作提出的建议,充分表明了您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对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摩托车驾驶人考试、规范摩托车“送考下乡”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务必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回复,积极推进建议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背景
(一)政策规定。2023年8月,公安部交管局要求“鼓励在县乡偏远农村、交通出行不便的地方开展摩托车‘送考下乡’,经总队备案后允许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使用纸质试卷考试,便利就近考试领证”。
(二)工作落实情况。2023年经省公安厅交管局审批备案,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共组织开展摩托车“送考下乡” 18批次,服务2.37万名农村摩托车驾驶人取得驾驶证。从日常业务监管看,摩托车考试仍是我省监管工作的重点,少数地方在摩托车考试中大量使用驾驶人理论考试纸质试卷、占比较高。由于上级部门未对摩托车“送考下乡”作详细规定,考虑到我省山区多,边远乡镇地区群众确实有摩托车考试需求,省公安厅交管局在广泛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从适用人员范围、审批程序、组织流程、权限设置、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为各地规范开展摩托车“送考下乡”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
二、关于您提出的两点建议的答复
(一)放宽摩托车驾驶证“送考下乡”的年龄限制的建议。我省规定,摩托车“送考下乡”仅适用于本地农村户籍且实际居住在农村乡镇偏远地区、交通出行不便地区,年龄偏大的考生,未对年龄作出明确限制。在征求意见时,省公安厅交管局考虑到各地农村地区驾驶人数量、文化水平结构不同,提出“适用于年龄偏大的考生”原则性意见,一是便于各地灵活掌握,二是倡导年轻的农村驾驶人通过摩托车系统评判考试取得驾驶证、有利于逐步提升农村驾驶人摩托车驾驶水平。
(二)扩大“送考下乡”惠及地域范围的建议。我省规定,摩托车“送考下乡”仅适用于本地农村户籍且实际居住在农村乡镇偏远地区、交通出行不便地区,年龄偏大的考生,不适用于跨省、市(州)、县的异地考生,不适用于城区常住人口、满分学习考试、增驾和恢复驾驶资格考试的考生。对户籍明确规定主要是防止少数地方假借“送考下乡”名义,为某些外地人、城区常住人口等违规办理摩托车驾驶证问题发生。至于您提到的“部分城区户籍、实际居住在农村地区的群众纳入送考下乡范围”建议,虽然与政策规定不一致,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指导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在“送考下乡”组织报名阶段,对虽是城区户籍、实际居住在农村地区的驾驶人,经当地派出所证明属实的,可纳入“送考下乡”范围。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支持!
湖北省公安厅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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