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484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 索 引 号 | 011043209/2025-35483 | 分 类 | 公安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公安厅 | 发文日期 | 2025-04-22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省生态环境厅:
现将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484号《关于加快推进三溪河流域治理的建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关于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要求,树牢“一盘棋”理念,做实“一体化”机制,紧盯河湖流域生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统筹推进河湖长制、河湖警长制相关工作,持续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取得成效。2025年2月,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王小洪签发嘉奖令,对湖北等地公安机关取得“5·17”环评造假专案全国集群打击行动突出战果给予通令嘉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湖北公安机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成效作出批示肯定。
流域综合治理一直都是各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重点。在省公安厅统筹指导下,黄石市公安局紧盯辖区特别是三溪河流域生态保护、污染防治、长江禁捕等热点问题,主动协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医疗卫生等部门,不定期联合开展区域巡查、联合执法、定期会商,在联合打击查处、案件罪名认定、相关证据固定、信息情况推送等环节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快速衔接、整体发力、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鼓励群众举报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鼓励群众举报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鼓励群众举报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鼓励群众举报污染环境违法,创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2024年,黄石市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涉环境资源领域刑事案件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5名,打掉犯罪团伙11个,摧毁窝点7个。经梳理,近3年来,黄石市公安机关在三溪河流域未发现涉及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砂等,也未接到群众举报或农业农村、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移交的涉三溪河流域违法犯罪线索。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积极采纳有关人大代表的建议,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强化支点意识,抬升发展标杆,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持续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继续依法严打涉江犯罪,深化部门联动,打破信息壁垒,积极推动三溪河流域综合治理,有效护航美丽湖北建设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公安厅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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