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8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11043209/2026-31867 | 分 类 | 公安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公安厅 | 发文日期 | 2026-06-18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张裕代表:
您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8号《关于“优化城市交通环境,保障特殊群体出行安全与便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建议中指出的过街无障碍设施不足、非机动车通行条件受限、低速电动车通行乱象以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混乱等问题,精准切中当前我省城市交通管理的短板弱项,是老年人、残障人士、未成年学生等特殊群体的急难愁盼,也是我们长期攻坚的重点任务。近年来,公安交管、住建等部门按照“政府主导、协同共治”原则,将保障特殊群体出行安全与便利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统筹推进,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稳步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各级住建部门强化无障碍设施建设监管,将既有设施的无障碍改造纳入城市更新整体部署。以住房、小区、街区、城区为重点,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体检,摸清无障碍通道、缘石坡道、盲道、轮椅坡道、无障碍停车位等通行设施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同时,结合城市体检结果,因地制宜编制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计划,协同城市更新、完整社区建设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2023年至2024年,武汉、荆州、天门等地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系统推进城市道路、公共建筑、交通设施等领域无障碍设施建设。据统计,仅武汉市就为46座人行天桥、21座既有过街通道加装了无障碍电梯。
二、持续优化非机动车通行空间。全省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省政府十大民生项目部署要求,结合城市道路文明交通提升行动,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持续完善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标志标线,推广慢行一体化设计、便利非机动车左转通行、路口疏导管控等措施,规范电动自行车待行、通行秩序。同时,对辖区城市道路特别是非机动车流量大、事故多、秩序乱的重点道路开展交安设施排查治理,确保各类安全设施齐全、醒目、规范、完好,保障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目前,全省共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284个,已建成非机动车专用道3743公里,新设机非隔离护栏5.1万余米。其中,武汉长江大桥非机动车道改造项目通过压缩车道、优化节点、完善慢行衔接等措施实现机、非、人路权分离,改造后长江大桥日均通行量达1.8万辆,环比上升20%。该项目也入选公安部2025年全国城市道路精细化治理经典案例。
三、规范整治低速电动车通行乱象。针对“老头乐”等低速电动车,公安机关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一方面,对上路行驶的该类车辆以教育劝导为主。另一方面,对存在明显违法、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进行严格处罚,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如武汉市2022年共查处涉及老年代步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1.1万余起;孝感市2018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查扣老年代步车1200余辆,报废200余辆;荆门市2025年以来拆除涉及非法改装的老年代步车67辆。
四、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入推进“护校安园”、学生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以学校周边道路为重点,加强警力部署,严查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乱停乱放、违禁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护学岗和高峰勤务制度,会同教育部门全面排查治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及门口道路的人、车、路安全隐患,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一校一策”进行整改。2023年以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累计制定、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方案5243个。仅2025年一年,就查处校园周边道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1万余起。
我们持续推进城市道路环境提档升级和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群众高品质、安全化、便利化的出行需求,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以办理此次建议答复工作为契机,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提质升级。省住建厅将加强监督指导,督促新、改、扩建大型公共建筑做好无障碍专项设计和专项验收,确保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在城市更新中进一步推动无障碍设施同步改造,督促各地住建部门在无障碍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系统谋划、均衡发展,保障全龄友好、安全顺畅的居住和出行环境。
二、加强配合,共同做好非机动车道路建设与管理工作。目前《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1-2021)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非机动车道单向有效宽度不小于1.5米、双向不小于3.0米;《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为推荐性标准,规定单向合并设置的非机动车道宽度不小于2.5米。因标准制定权和解释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将适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您的意见建议,争取进一步优化相关标准。同时,指导各地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保障非机动车通行宽度。定期联合开展机非分离专项整治,对具备条件的既有道路增设物理隔离护栏和隔离墩,严查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三、结合职责,严查严管“老头乐”道路交通违法。结合“七进美丽乡村行”等活动开展针对性宣传,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揭露生产销售虚假广告的危害,发动家属参与安全劝导。同时,坚持柔性执法,对老年代步车无证无牌上路行驶实行“首次劝导、再次警告、三次处罚”,并从严查处闯红灯、逆行等显性违法,持续净化道路通行秩序。今年,公安机关正在全省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治理提升行动,通过集中宣教、优化一批交叉路口、交安设施和监控设备,整治突出违法、强化违法追处,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四、多措并举,全力守护学生“上学路”。一方面,持续优化“五位一体”护学岗机制,加强护学队伍专业培训,落实早晚高峰勤务,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推行机动车单向行驶,科学设置临时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区,强化现场疏导管控。另一方面,在春秋季开学前集中开展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完善标志标线、分隔设施,每学期组织两轮不少于10天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严查违法停车、不礼让行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人流车流大、违法高发的无信号灯路口和重点路段,加装“智能礼让行人”、超速、闯红灯等电子监控设备,加大违法抓拍和曝光力度,形成长效震慑。
湖北省公安厅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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