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959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 索 引 号 | 011043209/2026-31870 | 分 类 | 公安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公安厅 | 发文日期 | 2026-05-26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省消防救援总队:
现将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959号《关于加强全省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动靠前、勇于担当,积极参与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全省冬春火灾攻坚“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隐患排查、宣传教育、依法办案等工作,全力防范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专项行动以来,共出动民警、辅警12万余人次,检查单位场所15万余家,劝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5.2万余次,清理安全出口、消防通道3.7万余处,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6.7万余条。
一、强化组织部署。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多次组织召开厅党委会、视频会研究部署,厅主要领导深入十堰、襄阳等地实地督导检查,要求坚持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标准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别是香港火灾事故发生后,多次与省住建厅、消防救援总队专题会商研究,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改造施工期间消防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机制,强化联动共治。各地公安机关对照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做实视频监控接入、现场巡查管控、联合执法等工作。
二、深入排查整治。密切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建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工作情况通报、信息数据共享、防火形势研判联动机制,紧盯住宅防火、燃气管线等重点领域,养老院、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节假日、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电路过载老化、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等事故源头,滚动排查整改火灾隐患,配合做好督促整改。专项行动以来,共参与处置火灾警情5316起。
三、广泛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宣传作为当前公安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万名民警进万社区(村)入万户”活动,组织派出所民辅警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采取进圈入群、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开办专栏、举办讲座等方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专项行动以来,共开展消防宣传教育4.5万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2.3万余份,配合参与消防安全演练5千余次。
四、严格规范执法。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5类涉及消防的行政案件,健全完善与消防救援部门火灾事故处置协同作战机制,接报火灾事故警情或支援请求后,及时调集警力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障应急救援车辆通行,积极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做好火灾事故调查。专项行动以来,共办理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案件445起。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系列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法定职责。一是进一步排查风险隐患。按照省安委办近期工作部署,配合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建等部门,加大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积极参与政府或消防救援部门组织开展的“百日攻坚”“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等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加强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管理,从源头杜绝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发动社区警务团队和平安类社会组织等群防群治力量,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升辖区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三是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对违反消防管理的犯罪活动和5类涉及消防安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其他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及时移交消防救援部门办理。四是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持续加强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数据共享、形势研判等机制,强化协作、形成合力。
湖北省公安厅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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