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6年版)》的解读
文字方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结合本省执法工作实际,省公安厅在《湖北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鄂公安规〔2023〕1号,以下简称《2023年版》)基础上,修订形成《湖北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以下简称《基准》)。
一、修订目的
(一)配套实施新法新规。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了大范围修订,并已于2026年1月1日施行。该法的修订涉及公安执法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处罚额度、种类的变化,直接导致《2023年版》无法适用。与此同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新法新规涉及公安相关执法工作也作出重大调整,有必要配套制定新的裁量基准。
(二)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
(三)基层执法现实需要。《2023年版》中部分违法行为裁量基准与当前社会发展及基层执法实际不相适宜。例如对 “赌博”违法行为,本次修订优化调整了以特殊方式赌博的较轻情节处罚门槛,避免过罚不当、随意处罚的问题。
二、修订过程
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省公安厅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修订形成《基准》。其间,即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8日,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25年12月25日在门户网站将意见吸收情况向社会公众反馈。2026年1月15日,省公安厅召开厅党委会对裁量基准进行集体审议并通过。2026年1月30日,《基准》(鄂公安规〔2026〕1号)正式印发执行。
三、《基准》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在《2023年版》的基础上,新增了反恐、反电信网络诈骗、环食药等相关内容,同时对原有的总则、治安管理、计算机和网络安全、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禁毒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基准》包括总则、治安管理、反电信网络诈骗、反恐、环食药、计算机和网络安全、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禁毒,共九个部分涉及386项违法行为,其中治安管理册178项、反电信网络诈骗册8项、反恐册54项、环食药册43项、计算机和网络安全册34项、交通管理册29项、出入境管理册24项、禁毒册16项。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11020008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