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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08年度)

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08年度)

2009-03-17 09:53 湖北省公安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五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湖北省公安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2008年,省公安厅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8年,省公安厅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信息数百条。
  按照《条例》和《通知》要求,省公安厅认真对本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最终编入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69条,并于2008年5月1日前全部在省公安厅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省公安厅严格依据《湖北省公安厅信息公开指南》和《湖北省公安厅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利用省公安厅公众网站和有关媒体,加大公安信息公开力度。
  依托互联网,打造多元化的政务信息公开载体。2007年5月21日开通了湖北省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设置了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政务公开栏目,包括公开行政许可、公安法规、公安管理、热点问题、厅长信箱、公众互动等。举办新闻发布会,基本上形成了网络、电视台和报纸相融合的复合媒体雏形,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2008年网站总访问量达到20余万人次。
  充分发挥行政事项受理窗口的作用。厅直有关窗口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编制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窗口服务指南》,对其工作职能、办事程序、联系方式全部进行公开。在办理大厅显著位置设立电子大屏幕,每天向群众公布信息、政策法规和政务职能。凡是属于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的窗口都公开了办事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公开各类行政审批事项,针对我厅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流程和环节进行深入研究,编制详细的办事流程图予以公示。受理窗口启动以来,受理了大量行政许可事项,解答和处理了群众咨询。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厅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2008年度,我厅共在网站上提供行政事项表格下载69个,下载人次为5000余人次。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8年度,我厅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的做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厅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各部门负责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组成的政务信息联络员体系,全面提升我省政务信息数量和质量,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提供了保证。二是确立了依托公安内网及互联网,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在与民互动中推进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和网络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创新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接受群众咨询投诉方面,基于省公众诉求系统,依托成熟的公安网络组织开发了公安诉求信息处理系统,有效地将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工作结合在一起,取得了明显效果,全年共收到公众咨询与投诉信件2400余件,回复率达到9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启动的时间还不长,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措施还不完善,工作机制有待加强,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今后,我们将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和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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