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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北省公安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6 11:34 湖北省公安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181号,邮编:430070,电话:027-67122038,邮箱:gatysq@hube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公安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疫后重振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围绕社会关切加强信息公开力度。2020年,省公安厅“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图文图解、电视新闻、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努力做好主动公开特别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客观、及时、主动公开。一是多措并举解读政策。2020年7月,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干永平在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专门就化解“疫后综合症”,全力服务湖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与网友交流。2020年,省公安厅先后召开3场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公布湖北公安开展“平安荆楚行动”、命案追逃、打击电信诈骗等工作情况。同时,在“湖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陆续开设“复工复产专栏”“助力‘六稳’‘六保’工作”等专栏,助力全省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高考期间,在公安部宣传局的统筹安排下,策划组织了省厅、武汉、荆州、宜昌四地护航高考“云”直播活动,时长约40分钟,全平台在线观看量达2113万,深受社会各界和群众好评。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长江禁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电动车充电安全防范意识”“网络安全知晓情况”“秋冬季节消防安全知识”“冬季取暖安全”等问卷调查6次,“湖北省公安厅公众互动回应情况公示”3期,公示群众来信11封。“平安湖北”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账号全年累计收到刑侦、治安、交通等各类举报、意见100余条。结合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平安湖北”推出“测一测,你适合当哪一种警察”H5微信小程序,吸引近6万名群众参与互动;与《湖北日报》新媒体平台合作,发布湖北公安2020年终盘点微信图文,征集群众与警察的小事故,吸引5万余名群众参与;联系省直机关各单位、省内各大媒体官方微博近20家,先后发布庆祝警察节主题海报,欢度全省民警(辅)警“首个警察节”。三是不断创新公开形式。省公安厅官方新媒体账号“平安湖北”陆续入驻微博、微信、“人民号”等13个信息分发平台和“斗鱼”“抖音”等创意短视频平台,年发布信息1.1万余条,粉丝总数1000余万。今年以来,“平安湖北”新媒体矩阵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创意策划了一大批鲜活生动的新媒体作品,有力策应了全国、全省政法宣传舆论大局。“平安湖北”微信公众号在第九届公安政务新媒体伙伴大会中入选“公安政务新媒体优质网络先锋榜单”,多部作品在全国各类评选中取得佳绩。拓宽与企业合作模式,与“今日头条”战略合作,针对“长江禁渔”工作推出明星代言、抖音比拼等主题活动;与滴滴湖北公司达成合作,结合全省“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全国“122”等活动,通过微信、微博平台展示湖北公安形象、发布各类安全提示;通过“美团”外卖平台,239家品牌商家外卖店铺首页醒目发布“平安湖北”反电诈安全提示。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省公安厅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一网通办”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平台,针对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关注的小事难事,不断优化完善平台,着力改进用户体验,全面对接“湖北政务服务网”(2020版)、鄂汇办APP和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等3个省部级平台,互通跳链13个省部平台,获取各类接口176个,汇集微信公众号183个,最大限度实现百姓办事“一网办、一门进、一窗办”。截至2020年底,平台共发布治安(户政)、交管、出入境等11大警种461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行政服务事项426项(全程网办146项、预约预审123项、事项公示77项、服务指南80项)、特色应用16项,查询服务19项;总访问量1659.22万人(次),实名注册用户230万人,总办件量11.03万件(次),群众满意率达97%以上,为服务湖北疫情防控、疫后重振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三)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根据新颁布实施的《条例》规定,省公安厅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重新修订印发《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鄂公办发〔2020〕8号),修订26种《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二是更新发布《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改造升级“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核制度,重新修订完善《湖北省公安厅发文稿纸》,将“公开属性”列为制发公文要素之一,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四是按照《条例》第二十条相关规定,设置并公开省公安厅的单位职能、计划规划、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和公务员招考以及录用结果等栏目和信息,并固定专人维护更新,确保“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省公安厅发布信息1.3万余条,其中,网站2287条、微博9047条、微信1788条、政策解读信息2条、规范性文件5份,微博关注量达652万余人(次),微信关注量达13.6万余人(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8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73

7

10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20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0

-4

3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6

0

821942

行政强制

11

0

709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

11341.4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省公安厅共收到并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按期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从申请形式看,网络申请12件,信函申请13件;从答复情况看,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8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3件、不予处理8件、其他处理2件,无上年结转和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0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省公安厅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3件,其中,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2件;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1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2

0

0

3

0

0

0

0

0

1

0

0

0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19年存在解读回应需加强、用户体验不够好、平台宣传需提升等薄弱环节,省公安厅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在政策解读回应上下功夫。2020年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省公安厅第一时间发布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及疫情动态,及时发现上报涉警涉疫舆情,推动出台并发布《开通疫情防控物资运输保畅专线》《疫情防控期间,省公安交管部门推出这些便民服务措施》《湖北省公安厅通告:严厉打击六类涉医违法犯罪》等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消除公众疑惑,有力服务支撑全省抗疫大局。二是在提升用户体验上下功夫。受疫情影响,平台开发工作曾相对滞后。但湖北、武汉启动全面复工复产后,建设专班第一时间重启开发工作,抓紧优化完善平台,着力改进用户体验,先后推出“证照核验”“容缺受理”“交通违法处理”“快撤理赔”“身边警局”“堵路移车”等多项特色服务,助力“不见面”“零接触”服务。三是在宣传推广平台上下功夫。全省公安机关以“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应用年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地实际,创新载体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国庆、中秋期间,黄石市局在人民广场、园博园开展“六进”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关注应用;宜昌夷陵区、五峰等地公安机关通过“宪法宣传周”活动助推平台推广应用;当阳王店派出所以“屋场会”形式,面对面、手把手,现场为辖区群众答疑解惑。2020年4月至12月,全省公安机关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渠道转发、原创稿件205篇,其中宜昌61篇、黄冈18篇、咸宁14篇位居前三,省厅44篇(附件2);其中,被国家级、省级报刊媒体采用8篇(附件3),累计阅读量超190万人(次),用户数量从1月49万人骤增至12月230万人,群众满意度和平台影响力持续增长。

    2020年,省公安厅在贯彻落实《条例》特别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力度和形式、智能技术服务特殊群体、平台功能优化等方面仍需再加力度、再上措施。下一步,省公安厅将更加注重问题导向,强化公开措施,创新公开形式,打造服务品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互动交流等机制,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二是进一步改进用户体验。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加强互动,简化操作,精准推送,升级“自助式浏览”为“智能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进一步做优做强平台。“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将更加注重民意引领,提供更多个性化、特色化的网上便民服务,以“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深化应用年活动为载体,加强线上线下融合,持续优化拓展功能,安全规范运行管理,进一步做优做强做特,助力“放管服”改革特别是“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纵深发展,不断提升群众体验感和平台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0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省公安厅共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交办的代表建议40件(其中,主办件10件、分办件2件,会办件28件),承办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35件(其中,主办件6件、分办件3件、独办件1,会办件25件),内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综合治理、打击整治犯罪等方面。省公安厅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主动回应代表、委员关切,认真组织办理建议提案,尽最大努力推动问题解决。截至12月31日,所有建议提案均按要求办理完毕,答复率100%、见面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98%(1件建议暂未收到代表评价)。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省公安厅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省公安厅驻咸宁市南川村扶贫工作队在完成该村贫困户整体脱贫的基础上,完成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和南川小学刘祠教学点改造,标准卫生室建设等项目有序推进。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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