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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版)

2023-08-01 10:00 湖北省公安厅

一、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二、责任主体

湖北省公安厅。根据责任分工,由厅直相关单位负责维护相关栏目。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省公安厅应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1.通过省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或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发布;

2.通过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发布;

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4.其他方式。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省公安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渠道

厅门户网站:gat.hubei.gov.cn

六、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事项

内容要求

责任处室

公开平台

具体栏目

公开

对象

一级

二级

三级












政府

信息

公开









































政府

信息

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发布时间、类别等。对于标注为“此件公开发布”且需政策解读的规范性文件,承办单位应在文件签发7个工作日内将正式文件(一式三份)和电子文件送厅办公室(公开办),再由办公室(公开办)报省政管办,并同步在“湖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发布。

厅直相关单位负责,办公室、法制总队配合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规范性文件

社会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省公安厅制定的其他政策文件。承办单位应及时在本栏目发布,相关要求参照规范性文件执行。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社会

政策解读

政策以文字、图文、视频等方式进行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发布”原则,承办单位应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工作要求;解读稿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如涉及重大部署、决策或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内容,承办单位可请政治部宣传处配合,通过在线访谈、音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

厅直相关单位负责,政治部宣传处配合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政策解读

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省公安厅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等,以及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申请办理等信息。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社会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或调整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或更新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相关文件等。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社会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工作机构

单位

职责

根据厅机关“三定”方案内容发布或调整机构地址、办公电话、办公时间等信息。

办公室负责,政治部干部处配合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工作机构

社会

领导

信息

按规定公安厅领导姓名、职务等信息。

社会

内设

机构

按规定及时发布或调整厅直各部门的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信息。

社会

统计信息

每季度至少发布一次公安工作相关的统计信息,并做好历年信息的维护工作;通过图表或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数据。

研究室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统计信息

社会

许可/服务

及时发布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务服务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许可结果。



法制总队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许可/服务

社会

处罚/强制

及时发布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

社会

权责清单

及时发布或调整省公安厅权责清单。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权责清单

社会

财政资金

财政

预决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省公安厅及时公开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年度财政预算、财政决算。

警务保障部负责,厅直属单位配合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资金

社会

财政专项资金

每年度发布一次“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

社会

行政

事业性收费


每年至少发布一次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应列明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


警务保障部负责,治安总队(迁移证)、出入境管理局(护照工本费)等厅直单位配合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事业性收费

社会

政府采购

厅机关本级、派驻机构及直属单位应依法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信息。

警务保障部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采购

社会

乡村振兴


及时发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

警务保障部负责,政治部、机关党办等部门配合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乡村振兴

社会

招考录用

及时发布公安民警招考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及录用结果。

政治部干部处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

社会

其他主动

公开内容

建议提案办理

及时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全文、办理工作动态、办理年度总体情况。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

社会

决策

预公开

对重大决策或政策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或公告、决策草案、起草说明、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等。文件草案形成5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且意见征集期限不少于30日。

厅直相关

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主动公开内容—决策预公开

社会

意见征集及反馈情况

调查征集主题需围绕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策划,调查征集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公开反馈结果,1年内至少开展调查征集活动6次。

社会

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

每月发布12条重点领域信息中符合政策要求和用户需求的相关内容。

办公室负责,厅直相关单位配合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

社会

双随机

一公开

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年度计划,及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以及查处结果。

法制总队负责,治安总队、内保总队、禁毒总队、网安总队、科信处等单位配合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主动公开内容—双随机一公开

社会

回应

关切

每月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12条社会关注度高的权威政府信息。

政治部宣传处负责,厅直相关单位配合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主动公开内容—回应关切

社会

政府

会议

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部门办公会召开及会议内容的情况。公开年度对于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

办公室、

研究室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会议

社会

招标

公告

根据省公安厅招标情况及时发布。

警务

保障部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主动公开内容—招标公告

社会



中标

结果

根据省公安厅中标情况及时发布。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主动公开内容—中标结果

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每年1月发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办公室负责,政治部、法制总队配合提供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社会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每年131日前在门户网站发布,并在网站制作汇总专题《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办公室、政治部宣传处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社会

依申请

公开

————

依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接收并办理公民、法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

办公室牵头协调,厅直相关单位配合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

社会

互动交流

来信公示

————

每个月须更新栏目内容,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

信访处

办公室

互动交流—来信公示

社会

访谈预告

————

根据工作计划及时更新栏目内容。

政治部

宣传处

互动交流—访谈预告

社会

在线访谈

————

组织厅领导参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活动,1年内至少开展1次访谈活动。

互动交流—在线访谈

社会

智能回答

————

提供实时智能问答功能,咨询回复内容准确。

办公室负责,厅直相关单位配合

互动交流—智能回答

社会


部门动态


时政要闻

————

及时转发相关重要时政要闻信息。

办公室

部门动态—时政要闻

社会

公安要闻

————

及时转发或发布公安部及省公安机关要闻类信息。

政治部

宣传处

部门动态—公安要闻

社会

警方动态

————

及时发布各地各警种部门的工作动态。

政治部

宣传处

部门动态—警方动态

社会

通知公告

————

及时发布本机关制定的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通知公告。

办公室负责,厅直相关单位配合

部门动态—通知公告

社会

视频播报

————

以视频的形式展示全省公安机关工作情况。

政治部

宣传处

部门动态—视频播报

社会











专题专栏











聚焦全国两会

及时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发布或转载信息时,注明来源。

办公室


部门动态—专题专栏

社会

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

及时发布相关信用资讯。

科信处

社会




围绕2023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本部门中心工作策划设计专题专栏,及时发布政策通知、工作进展、科普知识等相关信息。





打击整治

突出违法犯罪

刑侦总队、禁毒总队、经侦总队

等厅直相关单位

社会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

思想

机关党办

社会

助力“六稳”

六保”工作

厅直相关单位

社会

深化“放管服”改革

法制总队负责,政治部配合

社会

乡村振兴

警务保障部负责,政治部、机关党办等部门配合

社会

往期专题

及时做好栏目的归档、日常维护、更新。

办公室

社会

政府网站工作

年度报表汇总

制作汇总专题《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社会

办事服务

办事统计

————

每月更新一次“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情况

办公室

办事服务—办事统计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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